在這個一年一度最值得慶祝的佳節裡,你最想「遇見」誰?
是歌迷尖叫追逐的F.I.R.阿沁、飛?
明星夫妻劉畊宏、王婉霏?
唱情歌的羅文裕(Wing)?
音樂才子陳熙?
還是「展翼」的吉他手Matt?
聖誕創作專輯「遇見」集合這群流行歌手最想「遇見」的奇蹟!
透過這張真實的創作專輯,聆聽到他們最想分享的心情故事。

準備好「遇見」了嗎?



在這個充滿愛的聖誕佳節裡…
你最想把愛獻給誰呢?
你要如何表達你的愛呢??

請在此留下你想對誰說愛?
並留下想對他說的話或是你表達愛的方式…

可以是一句話、一個行動、或是一個故事…

畊宏將會抽出10位幸運的朋友,送上這份充滿愛的聖誕專輯— 「遇見」


活動辦法:
★請「引用」本文章並留下“公開”回應

活動期間:
★2007-12-25聖誕節~2008-01-01跨年
★抽出幸運得獎者後,主辦單位將至得獎者留言版留下得獎通知

活動獎品:
★劉畊宏、王婉霏親筆簽名「遇見」專輯一張 / 共10位
★大台北地區需至指定地點領取;其他地區可選擇郵寄方式

參加資格:
★不限男女、僅限台灣地區,擁有無名帳號
★個人註冊資料須正確,不正確者恕不符合得獎資格
★一個帳號一人限回應一次

注意事項:
1.請確認註冊無名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聯絡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聯絡方式者視同放棄。
2.無名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5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聯繫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6.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7.本活動獎項之得獎者地址僅限台灣地區。
8.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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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llliu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0) 人氣()